依托南京农业大学诸多智库平台,通过构建智库平台探索数字乡村建设的长效协同机制和服务模式,逐步形成支撑未来乡村发展的数字生态系统技术模式,突破开发易、运维难、粘度低的乡村数字化建设困境,缓解数字乡村发展生态重塑压力。
1、数字乡村发展智库平台
聚集数字乡村发展相关行业领域需要的专家学者、政企人员,形成国家数字乡村创新中心的咨询委员会,重点在统筹规划、功能需求、资源整合、应用示范、运行机制、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调研并设计适合不同地域乡村特色发展的数字技术功能、服务模式等应用场景,提出弥补数字鸿沟、特色产业数字转型、乡村数字化治理等相关政策措施。
2、数字乡村建设生态系统
深度各类应用接入主体对于数据生产、数据循环、数据利用、数据产权等具体需求,按照互联互通、开放共享、价值共创的原则,重点提出挖掘不同地域环境数字乡村集成创新平台的整体系统构架和主体功能模块,解决平衡平台化集成和业务终端系统定制的关系,构建政民、政企、村民自治的数字生态系统激励和约束机制,开发对接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等各级各类应用平台终端的接入标准和数据交换协议,建立本地数据交换中心,支撑各类应用主体或应用平台终端的连接、沟通、互动与交易等。
3、数字乡村发展服务模式
深入开展相关技术体系和创新平台的试验示范,研究数字乡村建设相关主体的联结关系,重点构建乡村资源盘活和整合、乡村多主体共享与协治的数字化平台利益联结模式和运营模式,针对技术和认知弱势的乡村用户特点,提出相关数据的生产和使用、权利和保护的长效机制,尤其特色产业经营智慧化、环境治理精细化、社会治理网格化、新型数字化农民培养等方面,总结并提出满足不同地域需求、可复制和可推广的数字乡村发展模式。
4、关键技术集成创新方案
通过创新适合乡村特色发展的技术功能和服务模式等应用场景,以产业经营为核心、环境治理和社会治理为拓展,建立数字乡村建设的长效协同机制,逐步形成支撑未来乡村发展的数字生态系统:关键问题是重构乡村产业链上乡村资源盘活和整合、共享与协治的数字化平台利益联结模式(关系),以村民为用户中心、实现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商等生态行为主体共同参与,探索政民、政企、村民自治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数字乡村多主体协同建设和运营的生态系统模式。
以村域为载体,村民为中心,数据为基础,服务为核心、共享为路径,构建支撑乡村社会智治的“天网地格”模式和生态系统构架,主要包含建设三大系统机制:
(1)产业智慧经营生态系统:从农业材料、农场场地、生产到销售,整个管理和信息传递过程已经从原来的链式线性或岛屿式转变为当前的循环式和网络式基本共享传递模式。平台在区域农场之间创建了未来分布式和基于平台的资源共享传输,其中每个管理链路可以与其他链路实时交互和共享信息。农场管理节点将通过平台数字云平台中的数字采集、数据分析和数据应用,划分到每个参与者的哪个环节,以便更好地连接供需和分配资源,本项目设计的生态系统支持,支持三种操作模式:
①C2F(公司+平台+农户)模式:以龙头公司/企业为核心,以云农场平台为手段,以统一品牌、统一资源、统一标准、统一市场、统一管理的“六统一模式”,实现农民果蔬绿色发展的企业驱动产业化,服务和生产(方等人,2020年)。
②F2F(农户+平台+农户)模式:以云农场平台为核心,基于农民合作社的管理规则,实现农场资源共享模式,实现关联生产的合作网络管理。
③B2F(经纪人+平台+农户)模式:以云农场平台为核心,根据市场规则,实现农场市场资源共享,满足需求,实现经纪人/业务网络管理的联动运营模式。
(2)环境数字治理生态系统:按照“六个一”环境治理运行模式(一个受理指挥中心、一张分布图、一个使用终端、一支专业队伍、一套执行标准、一套激励机制);集成基于无人机、物联网、巡查车、村民上报、乡村广播的人居环境重点要素及其节点监测与播报终端系统,实现用“数据说话”的基本功能。
(3)社会数字治理生态系统:以满足村民诉求愿望为核心,基于“四长”(总指挥长、指挥长、网格长、联户长)、三级(县、镇、村)的数字化网格管理系统,包含“巡查、报告、解决、督查”的协同管理功能,支撑矛盾问题、治安隐患、民生事项等诉求愿望通过网格化解决。